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华润清远连州福山风电场扩建项目(重新报批)》,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3年8月28日至2023年9月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连州市吕仙路18号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州分局二楼 行政审批股,邮编:51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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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华润清远连州福山风电场扩建项目(重新报批) |
建设单位: | 华润风电(连州)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清远市连州市星子镇、龙坪镇 |
环评机构: | 广东森信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扩建项目总装机规模100MW,共18台单机容量为5560kW的风电机组(其中1台采取上限负荷为5480kW),每台发电机组配置独立的机组升压变,每台容量为6200kVA;新建一座220kV升压变电站,占地面积为10000m2,升压变电站电压等级为220kV,设1台主变压器,容量为100MVA。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水环境影响: 运营期: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和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作标准,回用于升压站内绿化灌溉,不外排。 大气环境影响: 运营期:项目均采用电能,运营期项目主要的大气污染源为升压站内厨房产生的油烟废气,油烟采用家用式油烟净化处理器抽至屋外排放。 声环境影响: 运营期:运行期噪声主要是由风力发电机和升压站中的自变电器产生。风力发电机通过采用隔音防震型电机、减速叶片和阻尼材料减振隔声等措施降噪;升压站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厚油箱壁、在变压器油箱与基础之间设置缓冲垫或弹簧进行降噪,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昼间55dB(A),夜间45dB(A))的要求。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运营期:项目运营期固废管理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其中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电磁环境影响 项目升压站周围的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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